雅安市农业农村局雅安市财政局2022年11月22日雅安市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及产品认证奖补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二、奖补范围和对象(一)奖补范围全市范围内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按以下标准奖补:1.首次取得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认证,续报保持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认证,10张以内(含10张)的每一张证书按1万元给予奖补,10张以上的部分每一张证书按0.5万元给予奖补,10张以上的部分每一张证书按0.5万元给予奖补,或者证书三年有效期满续报保持绿色食品认证且建设有自有基地,10张以内(含10张)的每一张证书按1万元给予奖补,10张以内(含10张)的每一张证书按1万元给予奖补,或者获证后连续三年保持有机农产品认证且建设有自有基地,(六)取得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认证并规范管理的,按以下标准奖补:1.首次取得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认证,续报保持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