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社会保险法》、《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经审核拟对以下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自2022年02月始发放失业保险金,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实发金额1胡春群36242119720201****14492贾莹36242619720115****14493陈凤梅36242119720102****14494罗勇36242119780518****14495戴春妹36240119720115****14496罗乐平62421197201273****14497刘小红36242119720105****14498吴德茂36242119801116****14499赵桂珍36242119720116****144910刘红娥41132319720105****144911彭雪媛36242119720204****144912宋淑华36242119720118****144913刘建华36242119740214****1449以上人员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重新就业、领取养老保险金、服兵役、入学、移居境外、判刑收监、死亡等情形的请与我中心失业保险保障股联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我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停止发放,公示时间:2022年02月16日至2022年22月日,电话:0796-8411488地址:吉安县二七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失业保险窗口吉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