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22〕378号),现提前下达你市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前下达你市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金(非省级统筹部分)434万元,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据实列相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该项资金为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是中央财政根据生猪市场形势和产业发展需求,对各省生猪调出大县给予奖励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你市应于60日内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三、儋州市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尽快提出资金分配方案,附件: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直达资金)分配明细表海南省财政厅2022年11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直达资金)分配明细表单位:万元市县名称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合计备注小计434163597儋州市434-中央指定市县(纳入直达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