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重新制订《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附件: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年11月24日联系人电话:23112665传真:63584582)邮箱:wangxx@sheitc.sh.gov.cn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深入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第二条(资金来源)本办法所称的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第四条(支持范围)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产业绿色低碳工艺升级、绿色低碳新技术应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节能减排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促进清洁生产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环保服务,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节能设备设施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新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七条(部门职责)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支持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下简称“市节能减排办”)负责对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支持项目的节能减排情况进行抽查,由项目单位在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出资金申请,市经济信息化委将拟支持项目计划报市节能减排办,制定各区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相应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