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的通知》(泉市监〔2022〕161号)文件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永春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二、申报项目(一)拟立项不超过5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二)拟立项不超过3个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和不超过5个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未被列入涉黑涉恶和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列入失信名单,但须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并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四)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每个申报项目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应该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版本及项目申报书的word格式版本,五、申报时间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申报单位组织好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2022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指南2.2022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3.2022年度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4.2022年度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5.2022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汇总表6.2022年度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汇总表7.2022年度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汇总表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