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645961/2022-53835发布机构区经济商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2-11-2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莲都区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莲政发〔2022〕13号)文件内容,对2022年6-9月产值增长达到指定要求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电费0.05元-0.2元每千瓦时的补助,经申报审核,园区外有4家规上制造业企业符合补助条件,分别是浙江乾麟缝制设备有限公司补助5.09万元,丽水市莲城铅笔制造有限公司补助3.60万元,丽水市丽凯制冷配件有限公司补助4.84万元,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助4.30万元,总计17.83万元,说明:公示期为7日,若有异议,请联系莲都区经济商务局企业科,联系人:黄辉,莲都区经济商务局2022年11月23日附件:附件: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