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189号)精神,以下福建新辉洋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名单附后)经县税务、生态环境、发改、人社等四部门联合审核,初步认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98-8793539,附件:清流县2022年度第二期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名单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