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8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重点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二、资助方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申报人所在市(州)或部门(单位)须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三、申报条件申报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中国国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四、申报材料各地各部门(单位)自接到本通知起,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申报函最后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三)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五、申报要求(一)各申报市(州)和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二)各申报市(州)和部门(单位)应于2022年3月10日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至省专家服务中心(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指定邮箱),联系单位:省专家服务中心联系人:何老师、郑老师电话:028-81471659邮箱:scrstliuxue@163.com附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