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税政〔2022〕24号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等21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2年度起5年内有效,附件:202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2年11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1.天津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2.天津市河北沧州商会3.天津市湖北商会4.天津市慈善协会5.天津市河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6.天津市翔宇教育基金会7.天津市海峡两岸民间交流促进会8.天津市广东商会9.天津市诺达慈善基金会10.天津市慈举教育基金会11.天津市工艺美术学会12.天津市和平社区公益基金会13.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14.天津市渤海善行公益基金会15.天津市豫见津青公益基金会16.天津市室内装饰协会17.天津市网球发展基金会18.天津市百花公益基金会19.天津市内蒙古商会20.天津市抗癌协会21.天津市孤独症儿童康复协会津财税政〔2022〕24号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等21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2年度起5年内有效,附件:202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2年11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1.天津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2.天津市河北沧州商会3.天津市湖北商会4.天津市慈善协会5.天津市河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6.天津市翔宇教育基金会7.天津市海峡两岸民间交流促进会8.天津市广东商会9.天津市诺达慈善基金会10.天津市慈举教育基金会11.天津市工艺美术学会12.天津市和平社区公益基金会13.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14.天津市渤海善行公益基金会15.天津市豫见津青公益基金会16.天津市室内装饰协会17.天津市网球发展基金会18.天津市百花公益基金会19.天津市内蒙古商会20.天津市抗癌协会21.天津市孤独症儿童康复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