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 | 2022-11-18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五)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六)严格落实《钦州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房票安置管理操作规程(试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七)开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八)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调整为20%,(责任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三、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推动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和商业银行业务管理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保监分局)(十一)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商业银行严格执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相关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十三)引导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受困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延后贷款还款期限、续贷或降低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更多精选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2022-11-18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