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我厅将牵头开展2022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二、认定条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必须符合《江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http://tas.innocom.gov.cn)”上,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应报送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至当地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科技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企业书面申请材料分别集中报送至省科技厅,(二)审查认定1.认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三)公示与备案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将认定企业名单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报备,四、时间安排11月21日-12月9日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推荐单位12月10日-12月16日推荐单位报送企业书面申请材料、推荐函至省科技厅12月31日前审查认定、公示、报备五、有关注意事项(一)请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三)通过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六、联系地址、方式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余龙飞王洁联系电话:0791-8626535586253831邮箱:KJ86252663@126.com联系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省商务厅服贸处联系人:毛小涛联系电话:0791-86246540联系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附件:1.关于印发《江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3.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汇总表江西省科技厅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