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11月17日(全文公开13-56〔2022〕4)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我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第二条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下简称省勘察设计大师)是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个人最高荣誉,不再参加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成立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领导小组,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在省内工商注册、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证书单位勘察设计(规划设计)人员可以参加省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推荐人应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院士、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人中至少有1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第十三条连续3次申报省勘察设计大师未入选的申报人,第四章评选与发布第十四条评选专家委员会成员可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中国工程院院士、在陕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省勘察设计大师及知名勘察设计专家组成,第十九条省勘察设计大师审定名单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网站公示15个工作日,鼓励参加“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第二十八条鼓励省勘察设计大师承担重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二)申报人主持完成的项目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第三十二条省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不收取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