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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措施的通知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2022-11-17
局相关科室、下属单位:现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5月26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支持市场主体倍增的工作要求,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组,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整体推进,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落实建设项目污染物区域削减;推行全市区域污染物削减量管理制度,(二)政策服务3.简化项目环评编制加强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入区项目,4.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6.深化区域环评改革对已完成开发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且已落实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的,7.优化小微企业环评对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建设项目,(三)管理服务10.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固体废物处理、污水处理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对完成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工作的,积极协调省生态环境厅加快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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