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所(分局)、机关各科室队、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为促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和诚信建设,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系统自动测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决定向社会公示92家企业为2022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新公示企业62家,继续公示企业30家(见附件),公示期两年,公示期间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szxt.zjamr.zj.gov.cn/publishlvl/,强化契约意识,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交易秩序、推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各单位要加强对公示企业合同管理、履约和守法经营等情况的了解,如发现企业存在《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的予以撤销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