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4.《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11号),5.《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二、政策对象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人事代理机构),三、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四、申请条件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五、申请材料1.《临淄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金融机构代发工资明细,六、办理流程1.单位向镇(街道)人社所提交社保补贴申报材料,人社所对所报材料进行初审,2.业务科室对补贴具体内容进行复核,3.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报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主任审签后,再报人社局分管领导审签并公示,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七、办理时限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八、办理地点(方式)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反馈十、咨询电话临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3-7161919齐都镇人社所:7829258金岭回族镇人社所:7485886金山镇人社所:7506778敬仲镇人社所:7704090朱台镇人社所:7750078皇城镇人社所:7886775凤凰镇人社所:2347695辛店街道人社所:7110224闻韶街道人社所:7859110雪宫街道人社所:7182882稷下街道人社所:7871909齐陵街道人社所:708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