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温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我局起草了《温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温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第二条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温州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市技评中心”)负责受理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简称“社评组织”)的备案,第四条社评组织遴选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遴选通知,第五条社评组织遴选工作由市技评中心根据我市技能等级认定需求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第二章发布遴选通知第六条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制定遴选方案并组织实施,遴选契合我市产业发展和技能人才评价需要的社评组织,(二)具有专门负责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机构,第十一条申报机构应当向市技评中心提交申报需要的相关材料,第四章现场评估第十四条市技评中心应组建技术专家库,技术专家库由专业技术专家和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人员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专家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且熟悉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人员应有丰富的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或管理工作经验,第七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二条社评组织遴选过程应接受市人力社保局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