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商务局关于下达部分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的通知》(明商(外)指〔2022〕3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闽菜馆”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经过组织对申报“闽菜馆”创建企业实地核实,企业创建“闽菜馆”全面完成,其创建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符合“闽菜馆”创建项目的要求,经工信局党委研究,下达建宁县衙前巷餐饮管理公司创建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5日联系电话:3988339联系人:卢先生附件:《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商务局关于下达部分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的通知》(明商(外)指〔2022〕32号)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