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县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一、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着手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和生产经营数字化,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提升服务指导能力12.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为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指导服务,依托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涉农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完善基础设施、开展农民培训、实施标准化生产、做好品牌培育、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和提高农业技术等,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行台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