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沪松民〔2022〕49号关于拨付2022年度认知症床位运营补贴资金的通知各街镇相关科室: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沪民福发〔2018〕11号)和《松江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运营扶持办法》(沪松府规〔2018〕9号)文件,由区财政给予认知症照护床位运营补贴,自正式执业之日起补贴三年,按照每张床位第一年5000元、第二年3000元、第三年20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现对本区5家养老机构拨付2022年度认知症床位运营补贴,具体通知如下,一、拨付金额本年度认知症床位运营补贴金额为87万元,二、拨付方式本年度对于养老机构认知症运营补贴将发放至相关街镇,由街镇再拨付给养老机构,序号街镇机构名称验收年度单元数床位数入住老人护理员本次补贴(万元)1九亭镇唐人百老汇福利院20196102331120.42小昆山镇小昆山敬老院202061007824303方松街道方松街道敬老院20202292778.74车墩镇车墩敬老院202023611410.85叶榭镇蓝色港湾福利院2020357401417.1合计193241896087三、资金使用要求各街镇要将资金及时拨付给养老机构,专款专用,区民政局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养老机构认知症专区运营补贴资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审计,2022年11月15日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办公室2022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