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和金融统筹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0〕10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金〔2009〕48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治区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2〕192号)要求,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的业务数据进行审核,将南宁市融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120家金融机构列入2021年度自治区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18日前以署名信或实名电话的方式向我厅反映,联系电话:0771-8095233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7楼713室电子邮箱:zxc@gxt.gxzf.gov.cn附件:2021年度自治区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1月14日文件下载:附件:2021年度自治区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名单.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