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8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工信函新材〔2022〕456号)文件精神,经第三方审计,拟给予获评2021年度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的福建康碳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组8223004市工信局原材料科8211336市财政局企业科8222076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