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中央、省资金下达文件要求,拟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第四批)、省级农业农村专项(第四批)及2023年预下资金分配方案,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21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与审计处(0519-85682250)、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19-85682210)、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19-85689158)、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0519-85681860),电子邮箱:332080037@qq.com,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431室邮编:213022附件:1、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安排表(第四批)拟分配汇总表2、2022年度中央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四批)拟分配汇总表3、资金分配建议表4、2023年预下省、中央资金分配方案2022年11月14日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