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有关部门:《乐山市沙湾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扶持奖励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2日乐山市沙湾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扶持奖励办法为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由区财政整合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省级园区创建工作,并在园区建设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发展、经营主体培育、产品加工销售、科技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在园区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发展、经营主体培育、产品加工销售、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区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农产品加工园区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补助金额不得超过建设总投资),每个给予2万元奖励,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每个奖励3万元,园区辐射带动范围内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标准化种植川佛手连片5亩以上,凡园区内主体获得园区产业发展相关的国家、省、市级科技进步奖或金桥工程奖的,园区内企业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一次性对带动主体给予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