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重要事项变更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11-1316:05:47有关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完成重要事项变更工作,需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地归口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并实地核查无异议后,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西山道3号市政府主楼709室),运营单位应按要求向所在地归口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报告,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核查后,统一向市科技局提出取消相应认定或备案资格的建议,三、其他要求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好本地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重要信息变更工作,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科技局统一提出相关变更的申请,连同《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变更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和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变更申请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科技局,各项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邮箱,2.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变更运营主体后,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加强对新的运营主体的工作指导,督促新的运营主体按要求上报相关年报和半年报数据,四、联系方式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申菲13930117645省科技厅高新处刘世泽0311-85802776市科技局高新处陈英超0315-282169015081980258邮箱:tsskjjgxc@163.com附件:1.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以上科投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重要事项变更工作的通知2.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变更信息汇总表唐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