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项目申报通知已在省科技厅网站上发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及申报名额(一)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1.“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每家国家或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或纳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类平台可通过相应的依托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申报1项,根据省科技厅与相应国别计划主管部门共同商定的征集计划,3.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申报,4.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申报,(2)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以上经由项目主管部门、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会商后组织申报,2.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三、材料报送1.项目申报材料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审查表、项目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附件审查表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放弃或不参加此次绩效考核的单位需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说明材料,各主管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并将汇总表/初审意见表(纸质盖章件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于2022年12月26日下班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8616室),联系人: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处路恒徐晔联系电话:0515-80989616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2.《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科技人才)项目的通知》附件1.pdf附件2.pdf盐城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