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工信局关于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全省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41号)、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一季度工业稳增长和重点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奖补方案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2】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全省工业企业2022年“五一”假期不停工不停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12号)通知精神,现将珲春市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制定如下:一、奖补范围本资金按照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稳步增长原则,具体如下:(一)2021年下半年工业产值增量5000万元以上且增速高于全省下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平均增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2022年一季度完成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6%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当月产值净增量超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奖补标准经统计部门筛查企业上报数据,每户1.372万元的奖补标准给与资金支持(符合多个条件的企业可以兼得),三、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珲春市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民营企业,项目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珲春市工信局jjjyxb@163.com邮箱,市工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电子版材料审查及存档,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完成纸质材料,五、材料要求(一)资金申请报告须包含:企业简介、2022年截至10月份产值、纳税、利润等完成情况,2022年全年产值、纳税、利润计划,(二)企业申报材料中有关统计数据证明材料(产值表),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书面承诺,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10日文档附件:珲春市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