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企业:根据各企业申报、属地单位初审、县经济商务局相关科室核查,并经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审核决定给予以下企业享受2020年度工业经济奖励、补助金额1769.8万元(经济商务局负责部分),现向社会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该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2月15日到2022年2月2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062246,联系人潘亚杰,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松阳县新华路39号,邮编:323400),三、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附件:2020年度工业经济奖励、扶持政策兑现明细表(经济商务局负责部分).xlsx松阳县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14日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