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经城市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和专家评审,我部决定将北京市等24个城市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名单见附件),试点城市要严格落实试点实施方案,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每季度末向我部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我部将定期组织对各试点城市的工作实施进度、科技创新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开展评估,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试点城市加强调度督导,请试点城市于2022年11月底前将完善后的试点实施方案以及1名工作联系人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试点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