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估机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邗江区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的意见》(扬邗政办[2021]34号)文件规定,邗江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对高新区东石村沟套组、西高组项目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公开选择,新纪元齿科建设工程项目红线内无房屋征收,高新区将对该项目进行协议搬迁,现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程序通知如下:1、符合相关条件且在市、区住建局双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均可报名,2、报名时房地产估价机构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1)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4)与估价资质等级相对应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单位人员花名册,拟参加本项目的评估师及工作人员花名册,最终选定的中标单位需向高新区拆迁办提交上述材料,报名结束后由高新区拆迁办在征收(拆迁)现场公布报名的评估机构名单,由被征收(拆迁)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选定后按照我办要求质押2本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和2本工作人员上岗证在邗江区房屋征收办公室,项目结束后根据实施单位出具的项目结束证明赎回,选择一个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