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河源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河科〔2022〕48号)有关规定,同意“河源市脊柱脊髓损伤与免疫功能重建重点实验室”等12家实验室组建2022年度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市重点实验室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制定《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市科技局备案,二、各市重点实验室要围绕市重点实验室的职责和任务,三、各新建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建设,按计划组织开展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中的相关问题,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即进入建设实施期,建设期间每半年报一次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附件: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同意组建2022年度河源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河科〔2022〕82号).pdf河源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