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光子健联系电话:027-60707618联系邮箱:472736301@qq.com鄂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9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委、区人民政府,二、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扶持力度(一)增加实际种粮农民补贴支持广大种粮农户发展“稻—稻—油”、“稻—油”、“稻—麦”等种植模式,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级对种粮主体按每年2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对种粮主体按每年1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上述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比例承担,对发展优质水稻种植面积超过2万亩的粮食生产联合体奖补10万元,农民合作社转化为年营业额2000万以上粮食生产加工企业的,对日作业能力500亩以上、全程机械化服务面积1万亩以上的社会化服务主体每年给予10万元奖补,落实转化奖补资金200万元,加大粮食收购政策普及力度,及时公布粮食收购标准、政策及企业信息,(三)完善保险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国有保险公司在粮食生产中保险保障功能,(四)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要统筹做好市级粮食政策性奖补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为本辖区粮食政策性奖资金发放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