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制定《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细则》,附件: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细则金山区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11月9日附件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细则为推进金山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工作站”)的建设,均可申请资助资金:(一)获得立项的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第四条资助标准(一)获立项的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给予最高60万元的资助资金,(二)获立项的金山区专家工作站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助资金,凡被立项为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中心)和金山区专家工作站的,由区科委统一安排签订《金山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平台项目合同书》,根据《金山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平台项目合同书》,由区科委将资助资金拨付至工作站(服务中心),由区科委将奖励资金拨付至工作站(服务中心),(二)工作站(服务中心)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签订的《金山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平台项目合同书》条款使用,(三)资助资金可用于已签订的《金山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平台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科研技术开发或学术交流、团队建设及人才培养等,第八条附则1.完成验收《金山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平台项目合同书》后命名的金山区专家工作站,2.《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办法》(金委办〔2022〕18号)内《金山区院士专家工作站资金管理办法》和《金山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统一合并为:《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