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成财社发〔2020〕46号)及《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就发〔2020〕24号)精神,经本人申请,县就业局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复核及现场核查,现将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创业的返乡农民工拟发放补贴情况公示如下:申请人性别返乡前务工地创业实体(项目)名称创业实体(项目)地址工商注册(创立)时间拟核发补贴金额(万元)邱何燕女成都市大邑县邑林干洗店大邑县青霞街道潘家街北一段87号2022.3.291李娟女成都市大邑县萧氏伯乐大药房有限公司大邑县青霞街道伯乐路649号2022.4.291以上公示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以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大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028-8829082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科,电话:028-88297139,大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2年11月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