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企业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将按22470元执行,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对1至10月的缴费基数开展差额补收,一、企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上限调整实现方式1.以单位申报的2021年年度工资收入为蓝本,对申报时超过21821元的人员重新启用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2470元执行,2.年度内新参保人员,按照起薪月工资开展补收,从入职当月补收至2022年10月,3.年度内已退休人员如需补收基数差额的,5.缴费基数从21821元上调至22470元补收基数差额的,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限调整实现方式1.从11月份起在原12个档次的基础上,2.选择22470元档次的,可从11月起调整,1至10月可至税务部门申请补收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