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挂牌工作的通知》、《开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开封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汴农文〔2022〕9号)的文件要求,经生猪规模养殖场自愿、自主申报,各县区初审,开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符合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规模猪场33家,符合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规模猪场15家(详见附件),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14日-2月19日,附件: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汇总表.xlsx省级生猪产能调控汇总表.xlsx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