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阶段,区防指办已对各镇(乡)街道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组织了区级验收,市防指办也对我区该项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市级抽查验收,根据《全面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海防指〔2022〕4号)精神,现就我区2022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第三批区级补助经费下拨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上述情况如有不实之处,请于11月14日之前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举报电话:0574-55889046,附件:海曙区2022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区级资金补助表(第三批)关于下达海曙区2022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第三批区级补助经费的公示.doc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11月8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