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0日,施工进度应在2022年11月20日前处于装饰装修或竣工阶段,(二)申报工程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申报工程应积极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不得再次申报,2.住宅小区同期开发且统一标段的工程应整体申报,建筑面积应达到35000平方米及以上,(二)市政公用工程1.城市立交桥、跨河桥桥面面积应达到1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跨100米及以上,5.污水处理厂应达到日处理20000吨及以上、供水厂日供水应达到30000吨及以上,一站一区间以上的施工标段,申报材料应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核查,附件2的电子版以及申报资料同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