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鼓励有统一产权的限上(或已申报入统)且经营面积均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租户减免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租金,对已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以向属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四是对疫情期间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的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措施,七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八是对市内注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活性服务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存量经营性贷款产生的利息,九是对符合担保条件的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办理的普惠型小微贷款,十是鼓励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在“鄂尔多斯中小微企业信用平台”发布融资需求,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适当提高贷款本金和利息逾期容忍度,延期的贷款不影响征信记录,贷款学生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