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第二批)的通知吉财社指〔2022〕848号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按照《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请审定<2022年度省人才开发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吉人社联〔2022〕157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度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11430.8万元,按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执行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你单位科学合理的确定绩效目标,并填报《2022年度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3),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2年度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分配表2.2022年度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3.2022年度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表(参考格式)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11月2日附件:附件1-3:2022年度省人才开发资金分配表.xls责任编辑:财政厅_社会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