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镇卫发〔2021〕37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申报,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审核,现对申报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3),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通讯地址: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3-626室,邮政编码:315202,联系电话:89287280,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月14日起至2月1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附件1:2021年度引进人才易地安家补助明细表.doc附件2:2021年度柔性引才生活补助明细表.doc附件3:2021年度进修培训补助明细表.doc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