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正式开始实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的职责包括什么,《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依法履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职责包括:检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的范围包括哪些,从监督范围看,《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具有以下权限:一、要求被监督单位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资料,三、询问与监督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监督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佐证,《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规定,对被监督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的检查和查处应当由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出示行政执法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