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级开拓国内市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7〕2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工业企业降低成本增产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5号)相关规定及《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2年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的通知》安排,为做好2022年11-12月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展会项目展位费补助的申报工作,(二)申报范围企业参加展会必须是列入2022年度市工信局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的展会项目(含递补展会),二、资金支持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一展会展位费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一)厦门市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请下载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请下载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三)与展会主办单位(官方授权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参展展位确认书(上传扫描件),四、申报流程及时间(一)申报流程1.网上申报:登陆“i厦门(http://ixm.xm.gov.cn)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厦门市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并按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2.纸质件备查: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企业方可登陆系统打印相关材料1份备查,五、申报辅导单位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金琳电话:2896781地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608室)附件:2022年11-12月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展会项目申报时间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