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通州区优化完善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办发〔2021〕41号)明确:单个企业的奖励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总额,南通市政府《支持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22〕19号)明确:认定类项目实行“免申即享”,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场主体服务工作的通知》(通办〔2022〕80号)要求: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政策,对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进行修订补充,二、主要内容对《通州区优化完善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办发〔2021〕41号)中新增规上类和认定、授牌类定额奖励,取消区级惠企政策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地方财政贡献的限制,认定文件到达后10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2021年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中新增规上类和认定、授牌类定额奖励惠及262家企业、1618万元,考虑地方留存限制后实际兑现240家企业、1203.8万元,区政府办公室《通州区小微工业企业列规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通政办发〔2022〕15号)中已明确:小微工业企业在2022-2024年期间列规纳统后,该项奖励不受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总额限制,2021年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中其他“免申即享”条款,在考虑地方留存限制后减少了16家企业、249.84万元,今年已新增符合该类奖励条件的33家企业、3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