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五新”示范推广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62号)、《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农机推〔2022〕31号)等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制定我县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达到该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将项目资金10万元拨付给实施单位建宁县溪口镇勤建农机专业合作社,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1日联系电话:3982351(农业农村局办公室)3982606(农机中心),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