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贵州落地,遴选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贵州专项基金管理人,现公告如下:一、拟设立专项基金基本情况设立规模:基金设立规模20亿元,工业化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35%(7亿元),专项基金管理人负责不低于65%(13亿元)社会募资,投资要求:(一)在贵州省内注册的企业,(三)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将重要业务板块地落户贵州(子公司资产须不低于专项基金对该企业的对应投资金额中贵州政府出资部分),(四)投资省外企业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单支基金实缴规模的30%,二、专项基金管理人遴选条件根据《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基金管理人遴选条件如下:(一)专项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贵州省内设有总部或办事机构,并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三)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者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六)平行出资原则上不低于专项基金认缴规模的1%,(八)专项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附件: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方案.docx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工作协调组办公室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