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沪合组办〔2022〕1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昭通市东西部协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鲁甸县2022年沪滇劳务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复〔2022〕109号)等要求,经审核,拟支付鲁甸县2022年东西部(沪滇·普陀)劳务协作劳动力培训项目培训费18万元,学员生活费7.2万元、交通费补贴人2.4万元,现将劳动力培训项目资金兑付情况及培训学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间,若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或县就业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8日监督电话0870—8127976(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咨询电话0870—8124784(县就业局)请扫下方二维码查看培训学员名单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