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依据《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市工信局组织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经各区、县(市)工信局推荐、市工信局初审、第三方机构专业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符合支持条件项目19个,安排补助资金总计1173.07万元(详见附表),现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0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反应意见,反应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电话:86589554邮箱:syjxwzdc@163.com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1413附件:2022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计划表.xlsx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