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清人社函〔2019〕210号)规定,关于阮意科等87人申请2022年第三季度贴息326438.08元,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4日至11月10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5825584传真:5825584邮箱qx5825584@163.com附件:2022年第三季度(专项资金)贴息申请表.xls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