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住建发〔2022〕169号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2〕19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市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我局《关于继续延长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成住建发〔2022〕40号)中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局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6月30日前届满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申请事项,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特此通告,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