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菏泽市消费券使用细则,以下消费人员申报材料已通过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日——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菏泽市商务局反映,联系方式:0530-6220268联系人:银联罗经理联系方式:18663588629提示:5月22日至7月31日期间因疫情等原因,汽车消费券未能及时进行核销的购车用户,核销截止时间从10月31日延长至12月31日,请在有效期内及时使用,菏泽市商务局2022年11月3日2022年5月22日—7月31日菏泽市汽车消费券补领拟发放人员公示名单.xls。